海城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大数据办案保障中心)心理测试工作人员(二)招聘

海城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大数据办案保障中心)心理测试工作人员(二)招聘,工作地点辽宁省,学历要求本科,硕士,博士,专业要求本科:医学(10);硕士:医学(10);博士:医学(10),招聘1人。

事业单位辽宁省本科,硕士,博士1人报名截止 2026-09-01

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海城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大数据办案保障中心)
岗位名称心理测试工作人员(二)
招聘人数1人
工作地点辽宁省
学历要求本科,硕士,博士
专业要求本科:医学(10);硕士:医学(10);博士:医学(10)
年龄要求详见公告
政治面貌详见公告
户籍要求详见公告
报名开始2026-08-24
报名截止2026-09-01

岗位说明

从事身体、心理危机评估、心理疏导工作

来源与核验

本页根据公开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整理。岗位职责、专业目录、报名入口、附件下载和资格审查要求,请回到对应官方公告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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