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沈阳院区)公开招聘三方派遣制收款员公告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沈阳院区)公开招聘三方派遣制收款员公告,属于医疗卫生信息。公告发布于2026-09-22。一、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及名额 岗位:沈阳院区收款员; 用工形式:三方派遣制; 招聘人数:3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学历资质:取得国家承认的大...。考岗通已整理公告摘要、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和官方原文入口,具体要求以官方公告为准。
公告信息
| 公告来源 |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招聘 |
|---|---|
| 地区 | 辽宁省 |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
| 招聘类型 | 医疗卫生 |
| 官方原文 | 查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原文 |
公告摘要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沈阳院区)公开招聘三方派遣制收款员公告,属于医疗卫生信息。公告发布于2026-09-22。一、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及名额 岗位:沈阳院区收款员; 用工形式:三方派遣制; 招聘人数:3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学历资质:取得国家承认的大...。考岗通已整理公告摘要、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和官方原文入口,具体要求以官方公告为准。
公告正文摘录
一、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及名额 岗位:沈阳院区收款员; 用工形式:三方派遣制; 招聘人数:3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学历资质: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财务相关专业学历,; 思想品行:无犯罪记录、无失信劣迹,认同医院管理规定,服从科室排班管理; 综合能力:沟通表达流畅,待人耐心有礼,具备基础门诊引导、秩序维护能力; 健康标准:无传染性疾病、重大基础疾病,体检符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健康标准。 不得报考情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党纪政务处分未解除情形、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三、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四、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本人或委托人需现场前往医院人事科提交材料报名,不接受电话、线上报名; 报名时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17:00(工作日正常时段受理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十号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院区)机关2号楼人事科; 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对应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人事科存档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本人)。 其他说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人事科电话单独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重要提示:所有报名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全程资格复核,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即刻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 五、联系咨询 办公电话:024-73822575、024-73821691
核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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