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社局|盘锦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省发布盘锦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属于公务员信息。公告发布于2026-08-11。本次公开选调20名。面向全市市直部门公开选调。考岗通已整理公告摘要、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和官方原文入口,具体要求以官方公告为准。
公告信息
| 公告来源 | 辽宁地方官网招聘 |
|---|---|
| 地区 | 辽宁省 |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 招聘类型 | 公务员 |
| 官方原文 | 查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原文 |
公告摘要
辽宁省发布盘锦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属于公务员信息。公告发布于2026-08-11。本次公开选调20名。面向全市市直部门公开选调。考岗通已整理公告摘要、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和官方原文入口,具体要求以官方公告为准。
公告正文摘录
为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核增事业编制的批复》(盘编发〔2026〕20号),市应急管理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市直部门公开选调20名事业编制人员,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一)岗位设置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管理岗位5人;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专业技术岗一5人;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专业技术岗二5人;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专业技术岗三5人。 (二)专业要求 法学、汉语言文学、应急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安全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精细化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应急技术与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类。 二、选调范围 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2.市直选调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1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8月11日后出生)。 3.学历专业匹配岗位要求; 4.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5.2023—202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如工作不满3年提供2年考核; 6.身体健康,能胜任应急管理、危化一线工作;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公职; 2.处分影响期未满、正在审查调查; 3.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招考舞弊记入诚信库期限内; 5.存在回避关系; 6.法律法规其他禁止情形。 四、选调程序 (...
核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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